房屋財產保全擔保書
房屋財產保全擔保書是指為保障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所提供的房屋財產的安全,借款人與擔保人簽訂的一份法律文書。在這份擔保書中,擔保人承諾在特定條件下,如借款人未能履行相關還款責任時,愿意承擔責任并以其名下的房屋財產作為擔保。
一、擔保人信息
本擔保書由擔保人(下稱“擔保人”)與借款人(下稱“借款人”)雙方簽署,擔保人為(擔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為(擔保人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為(擔保人戶籍所在地)。借款人為(借款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為(借款人戶籍所在地)。
二、借款人貸款信息
借款人向銀行申請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貸款金額)元,用于(貸款用途)。借款期限為(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為(貸款利率)%。
三、擔保范圍
本擔保書的擔保范圍為借款人所貸款項的本金、利息、逾期罰息、滯納金、違約金和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四、擔保方式
擔保人將以其名下的房屋財產作為借款人貸款的擔保。所涉及的房屋財產為(房屋財產信息)。擔保人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相關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該房屋財產,并優先受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五、擔保人的權利與義務
1. 擔保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合同、還款計劃等相關文件,并有權監督借款人按期還款。
2. 擔保人保證其所提供的房屋財產真實、合法,不存在任何法律糾紛。
3. 擔保人同意并承諾,在借款人未能按期還款時,愿意積極與銀行進行溝通協商,并協助銀行處置擔保的房屋財產。
4. 擔保人在借款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同意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欠款、利息、逾期罰息、滯納金、違約金等所有相關費用。
六、其他條款
1. 本擔保書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借款人還清全部債務后解除。
2. 如因本擔保書所涉及的擔保事項發生爭議,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決。
3. 本擔保書為多方共同簽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任何一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其他一方或其他一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在本書的權利和義務方面作出適當的更改。
在確保借款人貸款安全的前提下,房屋財產保全擔保書使得借款人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并積極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愿意以其名下的房屋財產作為擔保,為借款人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時,擔保人也需意識到自己在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時所承擔的責任,并愿意積極配合銀行處置房屋財產,確保銀行能夠及時回收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總而言之,房屋財產保全擔保書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書,對于保障借款人和銀行的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借款人和擔保人簽署該擔保書,銀行可以更加安心地為借款人提供貸款服務,借款人也能夠獲得相應的貸款支持,達到互惠互利的目的。